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公[2012]3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3-19
实施时间: 2012-3-1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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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财政局: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以下简称《监管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市级公共资源项目市场配置方案的备案
  (一)除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严格依据《监管条例》规定制定公共资源配置方案,并于实施配置的5日前填制《市级公共资源项目市场配置方案备案表》(详见附件1)报市财政局备案。有主管部门的,《市级公共资源项目市场配置方案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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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