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地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18
实施时间: 2012-6-1
失效时间: 2014-5-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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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发布,自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山东省地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地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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