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环保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落后产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商[2012]5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2-6
实施时间: 2012-2-6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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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设区市物价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环保局、财政局,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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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x年xx市拟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