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计划及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农委[2012]8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3-28
实施时间: 2012-3-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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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金山区、奉贤区农委,金山区、奉贤区财政局:
  你们上报的标准化水产养殖场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评审通过。经研究,现将2012年第一批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计划及市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上海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确定的建设内容,区农委、财政部门应督促项目建设承担单位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
  二、积极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区财政、项目建设承担单位应按要求足额落实项目配套资金,项目资金实行区级报账制和专帐核算,区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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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2年第一批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计划汇总表.xls    
各单位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