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参保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人社发[2012]15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4-13
实施时间: 2012-4-13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1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和原国家劳动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