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人社发[2012]19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5-16
实施时间: 2012-5-16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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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委员会、卫生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
  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8部委《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和省8部门《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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