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2]4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2-5-3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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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的规定,现就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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