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建联字[1998]第1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建设厅
发文时间: 1998-8-7
实施时间: 1998-8-1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36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建委、建设局,计委、财政局、物价局,省直有关厅局:
  为贯彻建设部建人[1997]301号文件精神和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改革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统一管理。现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暂行规定》,请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对劳动保险费用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已开始劳动保险费用预收的市(州)要尽快将收取的劳动费用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