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政发[2012]18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2-13
实施时间: 2012-2-13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5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湖北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做好驻鄂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经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随军随队的驻鄂部队现役军官、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