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1]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7]18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7-12-11
实施时间: 1997-12-1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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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就199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抓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1997」103号,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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