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社[2012]1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3-9
实施时间: 2012-3-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2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强化基金预算管理,提高基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推进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有效衔接,实现与全国同步向同级人大报告基金预算,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试行)办法》(黑财社[2011]180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涉及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等部门及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完成并实施。为此,各级财政部门要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