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三公”和会议经费管理切实防治“小金库”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行[2012]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1-17
实施时间: 2012-1-17
法规类型: 会议费 现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03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
  根据《省本级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有关任务分工》(黑治金办[2011]7号)规定,为有效防治省直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出境和会议(简称“三公”和会议)经费支出中的“小金库”问题,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省直单位和部门的“三公”和会议等公务活动,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申请、报批程序,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省直单位“三公”和会议等公......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