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荐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的函
发文文号: 陕政函[2012]8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5-10
实施时间: 2012-5-10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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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的通知》(建金〔2012〕36号)要求,我省立即召集省级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经过对申报城市认真比较后,推荐咸阳、延安、汉中市3个城市作为我省新增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现将3个市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报送贵部,请予支持为盼。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咸阳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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