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粤人社发[2012]3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2-10
实施时间: 2012-5-1
法规类型: 其他各类从业资格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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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更多科技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加快创新型广东建设步伐,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及《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本专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不含集体奖,以署有申报者姓名的获奖证书、证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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