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发改投资联[2012]423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2-4-25
实施时间: 2012-4-25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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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委(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新建廉租住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324号)精神,现将2012年全省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用于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包括统建、配建项目。对新建廉租住房,根据现行补助标准按套均面积50平方米安排中央补助投资。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要控制在5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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