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2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建保[2012]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2-4-23
实施时间: 2012-4-23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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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全力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加快回迁安置住房建设进度,及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5〕34号)和相关规定,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厅将各设区市和长白山管委会上报的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下达各地。请你们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省里按照各地申报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下达项目计划。今年,我省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下达工作由年底调整到上半年,目的就是要让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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