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全力提升“财会之家”品牌工程的意见
发文文号: 沈财会[2012]51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2-27
实施时间: 2012-2-2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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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市直企事业单位、驻沈单位:
  财会人员是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在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关键的作用。“财会之家”建设自2007年下半年提出以来,已成为了一个服务品牌,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12年,我们将迎来“财会之家”成立五周年,建设“财会之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财政部门优势,大胆创新会计管理理念,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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