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8-7-10
实施时间: 1998-8-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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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个体劳动者年老时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个体劳动者,是指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个人经营、个人合伙经营或者家庭经营等形式依法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下列人员:
  (一)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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