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与澳大利亚高校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12]46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4-27
实施时间: 2012-4-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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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关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三所职业院校与澳大利亚高校合作举办非独立办学学历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函》(粤教财函〔2011〕104号)悉。经研究,现复如下:
  你厅以粤教外函〔2011〕130号、131号、132号和133号分别批准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与澳大利亚阳光海岸大学合作举办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和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与澳大利亚阳光海岸大学合作举办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专科层次学历教育。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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