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契税实施办法
发文文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7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8-6-16
实施时间: 1998-6-16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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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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