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铝土、耐火粘土资源税代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12]1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6
实施时间: 2012-1-16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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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我省铝土、耐火粘土矿资源税的征收工作自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底止,全部委托“河南铝粘土矿产品批发市场”代征以来,代征单位按照各级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积极采取建立健全征收系统,统一全省铝粘土调运单制度,完善、扩建计量服务站等多种有效措施,使我省粘土、耐火粘土资源税收入大幅度提高。为进一步做好全省铝土、耐火粘土矿产品资源税的征收工作,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省局研究决定:全省铝土、耐火粘土开采单位的资源税征收工作,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继续全部委托&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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