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12]11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6
实施时间: 2012-1-16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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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130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有关事项明确以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事项的车船范围如下:
  (一)城市、城际、农村公共交通车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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