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银监局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会[2012]299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4-25
实施时间: 2012-4-25
法规类型: 地方性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49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财政局、工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各银监分局:
  为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确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为加大贯彻实施力度,财政部、工业和信息......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