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龙岩市趸售县电网销售电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商[2012]2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21
实施时间: 2012-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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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龙岩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24号)和《关于开展趸售县电网电价疏导测算工作的通知》(闽价商[2009]428号)的精神,为合理疏导趸售县电网企业的电价矛盾,理顺电网电价结构和县域间差价,进一步推进全省城乡用电同价,决定适当调整龙岩市各趸售县电网企业的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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