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屋登记信息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2]18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5-4
实施时间: 2012-5-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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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房屋登记信息服务收费文件是否继续延用的请示》(榕价房〔2012〕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我局正在会同省财政厅对我省利用房地产档案收费问题进行重新规范。鉴此,《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屋登记信息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闽价房〔2010〕32号)不予延期。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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