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2年度公共建筑节能相关示范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建[2012]6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2-4-23
实施时间: 2012-4-23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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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不含厦门)财政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2年度公共建筑节能相关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2]28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省里将组织2012年省级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示范申报,省级监测平台包括省本级机关办公建筑、所有设区市(不含厦门)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m2)以及至少2个地级市公共建筑的监测。省本级机关办公建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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