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省银监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财会[2012]2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4-16
实施时间: 2012-4-16
法规类型: 地方性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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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财政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银监分局:
  现将《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银监会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省辖市、直管县(市)财政局要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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