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12]122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2-5-5
实施时间: 2012-5-5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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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的有关规定,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所”)应当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开展网上报备。为进一步明确业务报备工作的有关要求,保证业务报备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信息应由各证券所总所统一填报,报备工作应于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各证券所要高度重视业务报备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报备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备中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一是确保所填数据单位与系统给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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