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财非税[2011]37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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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乌鲁木齐海关,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疆分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地、州、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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