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2年地税机关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函[2012]1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4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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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海南省人大修订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核定职能转移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就地税机关的征收职能及相关业务处理办法明确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缴费人应先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应缴费款的核定,再持核定资料至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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