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迎接国务院督查组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安居办[2012]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2-2-2
实施时间: 2012-2-2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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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2号)要求,国务院将于2月上旬派出督查组,对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行督查。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
  要高度重视此次国务院督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研究制定迎检方案,全面做好迎接督查的相关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完成。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做好迎检工作的同时,要配合做好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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