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财综[2012]18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3-16
实施时间: 2012-3-1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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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为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工作,现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2012年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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