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规范》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2]12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2-8-30
实施时间: 2002-8-30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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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加强对本市代理记账业务的管理,强化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代理记账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我们根据《上海市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财会[2000]4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市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00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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