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建质[2012]11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2-3-20
实施时间: 2012-3-20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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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2]114号)文件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你们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4月份开始对本地区的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排查。并于4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厅将于5月上旬对全省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抽查(检查方案另文通知),检查情况将在全省通报。
  二、此次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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