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纳税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19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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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车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我省车船税纳税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属于《四川省车船税实施办法》所附《四川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附件一)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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