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建质[2012]13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2-4-20
实施时间: 2012-4-20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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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在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质质函[2012]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吉建质[2012]11号)文件要求,四月份各地要认真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5月上旬对全省在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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