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20
实施时间: 2012-5-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7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规定,现将我区金融机构开展实物黄金交易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实物黄金交易业务金融机构名单.DOC    
增值税缴纳情况年度统计表.DOC    
增值税预征情况月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