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税收配套政策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浙地税发[2012]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3-6
实施时间: 2012-3-6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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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财税配套政策》(浙财预[2011]41号),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实施意见明确如下:
  一、支持浙商总部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跨省市设立营业机构的本省企业集团总部,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房产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新引进的省外企业集团总部,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三年内免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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