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发票摇奖号码的补充公告
发文文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28
实施时间: 2012-4-28
失效时间: 2016-8-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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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明确地税发票摇奖号码的构成,现对《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发票摇奖的公告》(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补充公告如下: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发票摇奖的公告》(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第三条第二项“摇奖号码:《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和《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票面上方的12位代码、8位号码和摇奖系统生成的4位顺序号码构成摇奖号码。顺序号码按照发票金额每百元设置一个。”的内容明确为:
  《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票面右上方的12位代码、左上方8位流水号码和摇奖系统生成的4位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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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8-31
实施时间:201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