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采[2012]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4-11
实施时间: 2012-4-1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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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发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附后)。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预留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应预留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并于每年的4月20日前向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送年度本单位预留面向中小企业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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