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赋予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复核职责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工信规[2012]251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时间: 2012-4-24
实施时间: 2012-5-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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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管试点县(市)管理体制改革精神,省厅决定从2012年5月1日起,赋予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复核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网上备案系统
  从2012年5月1日零时起,省厅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网上备案系统将开通省直管试点县(市)备案复核窗口,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可以从网上打印备案项目确认书。(如有异常或技术咨询可联系省厅信息中心,电话0371-63811269)。
  二、健全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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