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格发[2011]18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1-14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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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驻济省(部)属医疗机构:
  现将《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物价局。
  附件: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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