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类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19
实施时间: 2012-4-19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2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纳税人报送的财务报表数据是《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纳税申报相关资料之一,是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水平的主要途径。我局原先对部分纳税人认定的应报送财务报表格式为旧款报表格式,和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为此我局从2012年起对这部分纳税人的应报送财务报表进行相应的调整,涉及表报调整的纳税人所属期为2011年12月31日之前的财务报表仍按原有认定的格式报送,所属期2012年1月1日之后的财务报表按新认定的格式报送。纳税人报送2012年1季度财务报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2012年第1季度财务报表的报送期限延长至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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