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发[1995]29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5-6-6
实施时间: 1995-8-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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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目前,各地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情况较为严重,不法分子利用被盗、丢失的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的案件屡有发生。为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防止国家税款流失、现将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必须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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