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中化平原化工有限公司1×40MW背压热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
发文文号: 鲁价格一发[2012]2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9
实施时间: 2012-3-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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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德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中化平原化工有限公司1×40MW背压热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报告》(德价发〔2011〕1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鲁价格发〔2011〕97号、鲁价格发〔2011〕201号)等文件规定,核定中化平原化工有限公司1×40MW背压热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368元执行;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46元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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