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邹平县胡楼引黄灌区向韩店平原水库供水价格的批复
发文文号: 鲁价格一发[2012]3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23
实施时间: 2012-4-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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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滨州市物价局、水利局:
  你们《关于邹平县胡楼引黄灌区向韩店平原水库供水价格的请示》(滨价发〔2011〕150号)收悉。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和有关水价政策,批复邹平县胡楼引黄灌区向韩店平原水库供水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0.17元,计量点为邹平县西外环肖镇干渠公路桥,该价格不含水资源费,执行时间为2012年4月1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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