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教[2011]27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发文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0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市财政局、教育局,区直各有关部门,区直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规范、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区高校实际,我们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科研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管理,提......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