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荣获团省委省妇联授予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2]16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16
实施时间: 2012-4-1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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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局内各单位:
  根据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命名和认定首届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标兵示范单位的决定》(团粤发〔2012〕5号)以及省妇联《关于表彰广东省“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的决定》(粤妇字〔2012〕7号),我省国税系统的广州市荔湾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等4个单位被命名和认定为首届“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标兵示范单位”;珠海市国税局黄英等4名个人被授予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阳江市国税局被授予广东省&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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