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2011年第一批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减免税申请的批复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11]22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7-13
实施时间: 2011-7-13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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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洛阳、新乡、焦作、漯河、郑州新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经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等涉税事项审批委员会于2011年7月11日召开会议审理,批准对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免征营业税;批准对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免征土地增值税。请根据审批决定,为企业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并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具体批准免税企业名单和免税金额见附件。
  附件:2011年第一批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减免税审批情况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2011年度第一批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减免税审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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