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废止《新建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检[2011]1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6-9
实施时间: 2011-6-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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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物价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服务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548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价检发[2011]91号)已经发布,我局决定:《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新建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价房[2001]131号)予以废止,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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